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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光华刘晓蕾:解决好token应用,就解决好了区块链应用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 5 年前 • 246 次点击  


加密货币过山车式的价格波动,各国此起彼伏的监管政策,相关技术应用的广阔前景……区块链如何看、如何用、如何管,成为备受关注的话题。那么,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处于什么阶段?

区块链技术落地难的原因是什么?

这项技术为何产生了诸多负面效应?


对此,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刘晓蕾教授接受人民创投·区块链专访,就相关问题分享见解。


来源 | 人民创投区块链

采编 | 黄盛


人民创投·区块链:如何看待当下区块链发展存在的泡沫?


刘晓蕾教授:区块链是同互联网一样可以改变世界的技术,虽然现在还处于早期阶段,但它的技术发展和迭代可能较快。总体来说,区块链技术前景光明,但发展历程会很漫长。


在技术研发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区块链确实存泡沫。不过现在的泡沫属于创新驱动泡沫(Innovation-driven bubble),是人们对新技术不理解而产生过度的热情引发的泡沫,在金融发展史上并非个例。


数百年前,欧洲的南海泡沫以及密西西比泡沫就是典型的创新驱动泡沫。在欧洲跨大西洋贸易格局改变和航海保险公司大发展的时期,当时的金融创新是用公司股票置换国债,南海公司和密西西比公司成为这次创新的先行者。不少人们因此看好两家公司的前景,进行疯狂投机,产生大量泡沫。后来,泡沫破灭带来严重后果,英法股票市场停滞达100年之久。


一般来讲,一项新兴技术从发明到成熟会经历五步:初始阶段、泡沫阶段、泡沫破灭阶段、发展阶段,最后到成熟阶段。技术诞生后,会逐渐引起大家关注。继而,当人们对技术的预期远大于技术发展速度时,泡沫就产生了。直到泡沫破灭后,技术才会迎来真正的发展和成熟阶段。互联网技术发展如此,区块链技术想必也是如此。


人民创投·区块链:都说区块链技术落地难,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刘晓蕾教授:区块链应用其实是生产关系的话题。眼下的区块链场景大致上可以按有无token来划分。


需要明确的是,区块链、比特币及ICO有本质区别。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记账的技术,比特币是加密数字资产、是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应用,而ICO通过发行token的方式进行的融资行为。Token的作用一是可以作为应用币,用来购买发行社区的商品和服务,二是作为权益币,参与区块链社区未来利润的分成。


就无token的区块链而言,多数应用是联盟链,像金融机构间对账、大宗商品交易、供应链融资、区块链仲裁、公益的监督、金融产品信息披露、人民币跨行流转确认等。比如在公益事业中,利用区块链记录善款的流向,从而实现对公益机构的精准监督;再如微众银行、广州仲裁委、亦笔科技推出的仲裁链,可以降低小额借贷的纠纷解决成本。


虽然当前区块链项目的负面效应多与token的发行与炒作有关,但token不等于ICO,区块链技术中的token机制本身与融资无关,不应将token妖魔化。 相反,token机制是区块链项目能够顺利运行、推进的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讲,解决好了token的应用就解决好了区块链的应用。为了避免非法集资伤害大众利益,应该严令禁止向不特定人群进行ICO的融资行为,但是在监管机制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积极推动带token的区块链项目的发展。


比如,区块链的token机制可以创造全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区块链社区,下同)。现在企业的组织形式多是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使公司经营更加专业化,但由于除了股东以外,公司的雇员、供货商等其他利益相关人,不一定都持有公司股票,导致个人与公司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从而容易出现代理人问题。比如一个保险公司,公司通过销售保单从承包人处取得保费,用于赔偿出险人。保费按一定的算法计算,但保费必须高于赔偿金,两者之差是保险公司的费用及利润。但由于决策是由管理者团队做出,而管理者团队并不拥有100%的股份,就会产生管理者团队在做决策时增高个人消费的费用,从而损害股东利益。


而带token的区块链架构的企业组织则不同:以持有token为标志,企业权益的所有者将进一步扩大到与企业发生经济联系的所有的参与者,从而保证个人与企业利益相一致。彼此完全结合,避免了代理人问题。


比如,假设一个区块链架构的保险企业,按照预先设定好的规则机制来运行。所有保险购买者使用token购买保险,出险者收到token作为补偿。在区块链的机制下,所有参与项目的人,是项目的利益相关方(stakeholder),同时又通过持有token成为这个社区的“股东”,他们将一起维护社区利益,通过token的增值获得收益。由于是去中心化的模式,保单的价格、服务、触发条款以及社区的准入机制等规则都做了预先设定,没有经营者团队(代理人),区块链项目收取的保费不需要高于赔偿金,也没有包括员工工资在内的费用,所以委托代理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人民创投·区块链:采用这种新的组织模式,有哪些好处?


刘晓蕾教授:在利益相关人与所有权人结合的去中心化模式下,区块链社区所有人(持有token者)是社区的“股东”,组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参与、建设社区,并可以从token的价值增值中获益。而且,一般而言,与一个区块链社区利益相关度越大的参与者,持有的token份额也就越多,获得的收益分配也就越多。如此,公司的管理权、经营权和所有权不再分离,避免了前面提到的公司代理人问题。


不过,这种新组织模式在落地项目时,需要通过区块链技术手段充分设置好社区机制,尽可能达到公平、利益和效率的平衡。


人民创投·区块链:这种新的组织模式将会完全去取代现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吗?


刘晓蕾教授:对于适合落地该模式的项目来说,与项目有联系的各参与者均是社区中token的持有者,也即项目的所有人,各方形成利益共同体,一起推动项目的发展。


但因为公司社区的决策需要持有token者的共识,所以新模式并不足够的灵活、高效,其适用于整体策略、算法机制不需要经常变化、不需要经常制定新决策的项目。


对于需要时常进行决策、运营规则和商业模式经常变化的项目来说,社区共识的办法并不太合适。


现有的比特币社区,就是一个相对成熟的项目。中本聪即使未出现,但不妨碍社区的运转。比特币社区内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矿工及在比特币区块链上转账的人)可以通过算力达成共识,但该过程效率很低。比特币社区可以支持的交易频率非常低,远不能满足正常金融交易的需求。社区如何在保持高效的同时,又能让利益相关人民主地形成共识,是一个区块链社区项目机制设计的关键问题。


这种新的组织模式未来能否发展壮大,还有待时间检验。


人民创投·区块链:在探索和发展的过程中,区块链还有哪些瓶颈?


刘晓蕾教授:区块链不是万能的,单靠区块链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方面其自身技术尚处于早期研发阶段,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区块链技术并不是孤立的,要想落地解决现有的一些痛点问题,还需要和AI等技术进行互补。比如,解决线下实物资产的上链问题,或者说是线上数字与线下实物的对应问题就不单是区块链技术本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这是制约区块链发展的一大瓶颈。


所以区块链的发展需要各个领域的技术创新,包括法律法规及社会制度,都进展到一定程度,才能彼此协同,更好地发挥创新作用。


人民创投·区块链: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您对加密数字资产的监管有哪些想法?


刘晓蕾教授:现在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所与美国证监会(SEC)设立前的美国股市有些类似,都是乱象丛生,操纵市场、内幕交易频现。而前一段出现的空气币项目也很象那段时间出现的假公司发股票上市圈钱的情况。正因为有这些乱象,美国才痛下决心治理整顿股市,成立了证监会(SEC)加强监管。所以币市的监管势在必行。


目前,一些国家已在探索最优的监管方法。迪拜已经在筹办国际数字资产交易所,而纳斯达克也表示可能会考虑提供加密数字资产交易等。我个人的想法是,至少从国际竞争的角度,我国监管层可对设立数字资产交易所积极研讨论证。当然,鉴于此前的ICO乱象,具体的落地过程应当审慎,另外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或者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尽可能避免投机、炒作行为。


刘晓蕾,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主任,金融系及会计系教授。她在美国罗切斯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其学术论文曾多次获得国内外奖项,包括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美国西南金融协会最佳博士论文奖,美国西部金融协会最佳公司金融论文奖及亚洲金融协会最优论文奖等。她现在担任学术期刊金融管理的副主编(Associate Editor)。她的论文曾发表于许多国际顶级学术期刊,包括政治经济学杂志(JPE)、金融杂志(JF)、金融经济杂志(JFE)、金融研究评论(RFS)、货币经济学杂志(JME)以及管理科学(MS)等。她的研究领域为金融市场及公司金融,近些年致力于中国问题研究。在加入光华前,刘教授曾任教于香港科技大学,并取得终身教职(ten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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