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用侵权,把现实世界中最容易盈利的业务先搬到网上,甚至挑战主流社会价值观、逼迫他们去接受自己。
我至今记得,早年里在央视的某档节目中,冯小刚和在经常下载盗版电影的网友互怼:
“电影票太贵了。”
“我们不可能和盗版商打价格战!”
互联网提供的是更高效的链接,其本身并不直接参与资料生产。造成的结果就是:原本市场有100万元,有10家企业,每家分10万。
然而互联网企业破坏了规则,让市场变成了80万,而互联网企业比原来的公司更赚钱,萎缩的20万是让用户觉得东西更便宜、更好了的代价。
传统行业自然不爽,你丫凭什么干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所以在既得利益者们眼里,世纪初的第一批互联网人就是野蛮人、盗版商、m*f*……
互联网盗版的本质,就是瓜分现实世界中既得利益者们的利润活下去。
既得利益者,注定会站在改造社会规则的新技术的对立面。亿万年过去,类人猿永远离开了森林,可猴子们还在为争强树头和更多雌性搏命。
我在上一篇文章《行为挖矿背后:所有互联网公司都欠你一笔钱》里分析过:去中心的区块链,本质上是合理化微观领域中利益分配的技术保障。
区块链与中心化决策的关系,就像量子力学和宏观相对论,前者用于分配细微的利益、后者分配大宗资源。
它最终的用户,必然是那些在某些行业创造了价值却没有获得合理分配、甚至根本无法参与到分配中的人。
现在的区块链项目,堪称完美避开了他们。
真正的用户到底是谁?
是年轻人。
随着技术和行业的成熟,我想未来的画像将会更加清晰,但年轻人,是下一阶段区块链项目真实用户(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共同特征。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论证了文娱行业利益再分配的合理性,目前最有可能吸引大量用户、进行沉淀价值的行业就是文娱领域。
这很像古典互联网,都是从文娱产品的版权入手。
因为文娱行业具有三个特征:
用户基数大,新技术可获取拥簇较多;
活跃用户以年轻人为主,他们容易被动员;
最重要的一点,用户创造了价值却从未参与利益分配,这符合区块链的根本价值。
年轻人和既得利益者的消费思想不同。上世纪末,在马化腾还靠着从香港往内地倒卖二手电脑养活IM(即时通讯)工具的时候,成年人对IM工具完全不感冒。
一方面,那时的互联网体验很差,更重要的,是成年人拥有稳定、成熟的社交圈,IM工具对他们而言,连社交补充都算不上。
如果你去说服他们使用QQ,他们一定会问“这,有什么意义?能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