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建类的新实例(比如a)时,我希望另一个类的实例(比如b)是构造函数的可选参数。如果B是作为参数给定的,那么我希望A的构造函数指定B属于A。如果不是作为参数给定的,我希望我的构造函数创建一个与B所属的类相同的新实例(比如C),并指定这个新实例属于A。
更具体地说,我正在为一家医院制定到达流程。到达是根据随机过程发生的。我希望可以指定
arrival
事件与已存在的
customer
(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把它作为一个论点)或者它将是一个新的
顾客
,在这种情况下,我的
到达
构造函数应创建的新实例
custom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