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27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产业论坛框架下,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制协法工委”)与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主办的 “构建中国影视项目高效管理体系——影视行业前瞻性问题的多维视角”产业研讨会 于6月23日在上海展览中心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汇聚了行业协会领导、知名制片人、平台高管、顶尖法律专家及学者,直面行业数据“冰火两重天”的现状,深入探讨版权保护、国际合拍、AIGC应用、IP开发等前沿领域的核心挑战与系统性解决方案。
数据揭示阵痛,高效管理成行业刚需
研讨会伊始,中制协法工委秘书长沈宏罡以一组极具冲击力的数据开场:“2025年春节档票房刚刚破120亿,但到4月全国票房同比下降了92%;今年预计微短剧市场将突破630亿,但2025年上半年剧集备案数量却下降了52部。”
沈宏罡进一步指出,尽管过去一年在打击盗版(电视剧如重点项目预警片单制度)和提升侵权判赔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行业仍深陷多重现实困境:如某中日合拍片因联合制作法律与财税定性冲突卡壳3个月,开机前48小时才解决;头部IP欲开发元宇宙却发现游戏改编权已被第三方“截胡”;AIGC生成预告片上线3天遭3家公司同时主张版权;某平台AI生成视频因版权问题80%被下架。这些问题深刻暴露了项目管理效率、资源整合能力与合规体系的短板,构建高效管理体系迫在眉睫。
(沈宏罡)
中制协法工委主任阳子在致辞中强调,影视产业承载文化传承重任,但快速发展背后存在“项目管理效力待提升、资源整合不够优化、内容创新与市场需求衔接偏差、版权保护与产业获利需协同深化”等挑战。他提出构建科学、高效、前瞻性管理体系的五大方向:强化系统管理思维,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凝聚技术创新,赋能管理升级;坚守内容为王,平衡艺术与商业价值;完善政策引导,优化行业生态;深化全球视野,提高国际竞争力。
(阳子)
北京电影学院电影国际传播中心主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电影艺术与文化多样性教席秘书长李苒教授则从技术赋能角度指出,AIGC分镜生成、虚拟引擎拍摄等技术已显著提升效率,但伴随而来的版权保护、审美提升等挑战亟需标准化管理体系破局。她援引行业箴言:“创作需要热血,但热血需要框架。艺术追求极致,但极致需要计算。” 并认为模块化外包、数字化资产云端同步、OKR目标管理等工业化实践,是将敏捷开发与艺术规律深度融合、可持续打造精品的有效路径。
(李苒)
中制协法工委副主任、新丽传媒副总裁宋曦指出,影视产业深度变革与国际化进程中,完善规则体系对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她介绍,研讨会设置的四大前瞻性议题直击产业发展瓶颈与趋势,涉及法律逻辑、商业挑战与创新机遇。宋曦强调,高效管理体系是影视工业化、国际化基石,法律保障是核心基础设施。各议题紧密关联行业规则重塑、风险防控与创新边界,需法律从业者、创作者等跨界协作。此次研讨会为行业提供交流平台,期待各方凝聚智慧,助力中国影视产业发展。
(宋曦)
四大前瞻议题深度剖析,破解路径渐明
研讨会聚焦当前最棘手的四大前沿法律与管理难题,专家们提供了深度洞察与破局思路:
联合制作财税法律定性冲突:悬在行业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宇嵘律师尖锐指出,中国影视投资普遍采用合同型联合制作(非项目公司股权模式),源于影视资金“大额、集中、前置”及项目周期短、决策灵活、著作权分配特殊等行业特性。然而,施行20年未更新的《电影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对投资款性质(应记为“投资”还是“制作费预付款”)、如何开具发票、税务处理等关键问题缺乏明确规定,导致法律上的“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定性,与财务记账的“往来款”(视为债)或直接进成本的“制作费”处理严重脱节。这不仅衍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风险,更导致收益分配可能面临重复征税(无股息免税政策)、亏损时易引发“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诉讼、投资份额溢价转让法律基础动摇等问题。
姜律师警示:“这对所有影视人来说是悬在我们头上的看不到的剑,如果有一天落下来,打击很大。”中制协法工委已联合专业机构启动行业调研,致力于推动政策完善,为行业寻找“阳光下的道路”。
(姜宇嵘)
国际合拍:文化差异与法律冲突下的“跨国婚姻”难题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郝晓珺以中日合拍为样本,剖析文化出海面临的“四大风浪”:
一是文化认知鸿沟:日本法律强化的“监修权”(源于《著作权法》第20条“同一性保持权”)要求改编需原作者深度参与,与中方买断改编权后自主创作的传统冲突;
二是法律体系碰撞:合同文本“拼接”(日式主合同+中式附件)、争议解决偏向东京适用日本法及日语程序,对承担主要资金与制作风险的中方形成系统性不利;
三是二次创作理解迥异:中国
UGC二创生态活跃,非商业传播常被默许甚至纳入IP运营;日本则视任何未授权改编为对原作精神的“篡改”,商业化即易触发诉讼;四是融资回报机制失衡:中方承担巨大前期资金压力,但日方注重IP长期生态,回报周期拉长导致中方财务指标承压。郝晓珺提出构建“共创分级机制”(核心要素共创+监修分级)、设立跨文化协调体系(中立协调人+改编指引+法律辞典)、完善全流程合规管理(文化/履约审查+人格权豁免+争议预案)以及探索新型商业模式等解决方案。
(郝晓珺)
IP多元宇宙开发:机遇与维权困境并存
爱奇艺法律部高级总监、中制协法工委副主任胡荟集结合平台实践,揭示了IP全链路开发的痛点:作品名称及核心元素(角色、场景)难获著作权直接保护;商标布局成本高、易被抢注(如《狂飙》商标未注册成功);“商品化权”立法缺失导致衍生开发权益保障不足。他分享了爱奇艺利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维权的成功案例:
1、《狂飙》元素被西安餐饮店用于火锅产品(2023年中国十大文化法事例),法院认定具有高知名度的影视元素应受保护;
2、《苍兰诀》联名茶饮遭“谢谢茶”直接仿冒(上海影视产业知产保护案例),构成混淆误认;
3、“迷雾剧场”播客名称被擅用(广东知产法院案例),法院认定平台享有权益并判赔20万。
胡荟集同时指出平台治理失效(如某电商平台维权难)、取证难、赔偿执行周期长等问题仍是行业痛点。
(胡荟集)
AIGC版权确权:产业爆发的“生死门”
韬安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军律师深入分析了AIGC可版权性的核心争议与产业影响。他强调认定关键在于 “人类作者的创作贡献是否直接作用于最终表达” ,并划分三类模式:
1、一键生成(黑箱模式):不构成作品;
2、AI辅助优化:人类为创作主体,享版权;
3、人机深度交互:若人类对表达的控制、选择、编排(如多次文本驱动、素材筛选、剪辑合成)达到体现独创性程度,可构成作品(或汇编作品),版权归人类。
他展示了一起在审案例,原告通过详细工作流证明其对AIGC成片的实质控制。
王军律师也警示了训练数据侵权风险(如迪士尼起诉Midjourney)及生成内容本身侵权的可能。面对反对声音(如认为AIGC非人类“创作”、国际保护失衡等),他结合产业实践指出,否认AIGC可版权性将扼杀新兴行业。
他提出降本增效(如《哪吒2》特效成本显著低于《流浪地球》)、数字人应用(如授权开发的“数字济公”)、元宇宙内容填充等巨大赋能价值,并建议探索将专业AIGC产出纳入“法人作品”保护范畴
(王军)
(圆桌对话)
圆桌讨论环节,多位专家围绕“中国”“高效”“体系”等关键词展开了深入讨论,强调解决方案需根植中国实际,方可寻找高效可行、体系化的影视问题的解决之路。
(圆桌对话主持人姜宇嵘)
中制协法工委秘书长沈宏罡指出,中国项目“前期策划长、拍摄快、后期赶、宣发猛”的特点及强政策导向、深文化底蕴、市场需求广,决定了需将国际经验与本土灵活性(如横店高效协作)融合,而非简单照搬日韩“边拍边播”或好莱坞工业流水化模式。
(沈宏罡)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菲围以中日合作为例,分析了中方一次性买断改编权与日方基础费用+分成并依托“监修权”的模式存在理念分歧,易导致利益分配、创作边界等法律冲突。
(袁菲)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李伟华律师认为AI带来“创作工具平权”,使主体更多元,但AIGC版权全球悬而未决及训练数据侵权风险需警惕。
(李伟华)
阅文集团高级法务专家唐豪臻建议从“汇编作品”角度保护对AI生成物的筛选编排,并强调网络文学反盗版(如笔趣阁)的艰巨性。
(唐豪臻)
爱奇艺胡荟集指出AI是“双刃剑”,在降本增效的同时也引发劳动价值重估的深层思考,平台需着力提升内容艺术价值。
(胡荟集)
上海至合律师事务所谢佳佳律师提醒AIGC应用需特别注意创作过程证据保全,以及训练数据中人格要素(肖像、声音)授权的合规性风险,其严格程度可能高于作品素材。
(谢佳佳)
本次研讨会深刻剖析了中国影视产业在工业化、国际化、数字化浪潮下面临的管理与合规核心挑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构建兼具中国特色、前瞻视野与高效执行力的影视项目管理体系,是推动产业从“高原”迈向“高峰”的关键。这需要政府、企业、创作者、法律与财税专业人士凝聚智慧,持续对话,在尊重艺术规律、拥抱技术变革、筑牢合规根基、深化全球合作的基础上,共同探索破局路径,为中国影视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